Monday, January 28, 2008

另一种学习

和孩子成长,那也是另一种学习。

最明显的是,去学习孩子喜欢的卡通人物。

以为懂得Ultraman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,没什么了不起。因为大娘还大概哼得出它的主题曲。现在才知道Ultraman不只是一个,而是很多代,Taro,Seven,Tiga,Nexus,Zoffy等等。从以前完全不知道怎样画出脸部菱角,到看了老爷画的Ultraman才稍微能够把轮廓勾出来。凄凉的是,孩子会很老实告诉为娘,你画的不一样,就知道那是一败。

看了芝麻街,才了解Elmo为什么那么受欢迎。大娘十二岁来新加坡时看表妹玩Elmo,后来三十岁看老板娘的二十岁女儿也爱Elmo,怎么也想不通这样毛茸茸的玩具,有什么可爱?还担心它太多毛会集尘(很aunty的想法!)会不会引起鼻子敏感?然后上网看芝麻街,认清他们谁是Elmo,Cookies Monster,Ernie,Big Bird,为的也是能和孩子有共鸣,能沟通。

连那只来来去去唱的音乐节拍几乎是那几首歌曲的Barnie,虽然认为不可爱,可是因为王子公主都爱看,结果为娘的还变成改词人。是讨好,但大娘脑力激荡(不要脑震荡),不至于对着电视做番薯。

还有三十年故事情节不变的迪斯尼。托孩子的提醒,再也不会搞乱谁是Pluto, Goofy甚至Scoopy Doo。

至于男生的卡通偶像,大娘以为就Transformer已经很神了,原来还有Power Ranger,Mars Riders, Akira...老爷因为儿时自己的梦想,非常支持孩子选择那套风衣,面具,无敌电话,神剑作为礼物。他是很心甘,付钱的实验结果是得来太容易的东西,很难珍惜。大娘的估计只是算多了一个星期,现在孩子碰都不碰。

这个周末又被孩子缠上。他只是在我打扫间和我说他想买那个可以转动有power的手表,乘乱“打劫”。结果一整个下午就只是说要买那个手表,大娘叫他存钱,还很认真的把扑满拿出来,他也很认真的跟阿嬷,爸爸要钱,然后就以为公德圆满存够了,一直抱着他的扑满要出去。

“拖”过一天。忍不下心,其实也是被他烦到投降,带他到一间一间玩具店慢慢逛,到了玩具翻斗城(其实我们故意放到最后,因为知道那里应该会有,只是想试试他的决心。)一问就答案揭晓,原来那是一个叫做Ben10的卡通人物,他有一支无敌手表。就是目前男童们爱的玩具。店员告诉我们,目前整个新加坡的翻斗城都短货。大娘那一时间还真的暗自高兴,大娘的本意是要给他惊喜,如何拿捏得准,那也是我们必须摸索的。我们两个老的也不想让孩子有着那样纠缠不清的坏习惯,所以希望他在走累了,经历失望,能够体会到有些东西不是说想要就可以得到的。

而面对小宝公主,因为上了学,大娘开始也觉得要学习“气道”。这小家伙能闯的祸,还真的不简单。试过不过十秒我在帮她收拾残局,她一转身就更加变本加厉。打她大娘的手都痛,她还跟我笑嘻嘻。倔强顽皮她不流泪,可是撒野哭闹眼泪就廉价大抛售,而且offer还可以一年到头。

回想起来,就像一个舅舅说过的:回家照顾孩子比做工还难!

我们开始步入以前会被我们所嘲笑的角色,现在了解这样的无奈真的是好无奈。

愿于天下父母共勉之。

3 comments:

湘绣蜻蜓 said...

很佩服你们的忍耐力。。
我很赞成妳的说法,太容易得到的,不会珍惜。
从小也不喜欢芝麻街,一点都不可爱的卡通,所以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小孩那么喜欢它们。
还有那个紫色的恐龙,丑到要死。

小女人 said...

我儿子也有ben 10 watch 。

冒牌货,十多元一个。老公买的,嘿嘿。

王大娘 said...

小女人,嘿嘿!因为我也买到了那个RM9.90的冒牌Ben10。儿子高兴了一天,可是这几天他开始问起为什么他的Ben10不可以像广告所说的可以转和发光。怎么办?
蜻蜓,涂在恐龙上的紫色,怎么看也不觉得配。真搞不懂发明它的人是不是有色盲。